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票公告号:Pro 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江苏省淮安市Xi南路188号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展厅会议室召开。
七位董事应该出席会议,七位实际出席了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俞北芳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俞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上的讨论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其职责。具体内容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2020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表。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查并批准了2020年财务报表。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1.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2.26亿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144.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亿元。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94,558,068.14元,资本公积823,420,753.07元。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2,206,771,772股,扣除12,946,327股库藏股(即2,193,825,445股)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219,388元,不支付红股,资本公积不折合成股本,本次
《2020年利润分配公告》和《资本公积转股本方案》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过程和关键环节中,各种制度都能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控制和防范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3月25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增加公司收入,公司计划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投资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和处理。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公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的投资及财务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参照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个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9.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公司将与其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每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郑虔先生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述两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1年每日关联交易预测公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核准的意见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金丰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和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淮安分行、广发银行淮安分行、兴业银行淮安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7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的综合授信总额不得超过77.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批准的实际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税[2018]35号)。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3月25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凤镇沙岗酒店4楼7号会议室举行。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三.供参考的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21年日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前核准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票公告号:Pro 2021-02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问题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李坏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李坏”)拟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7.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
1.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张家港金丰支行和宁波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和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淮钢公司和江苏李坏拟向交通银行淮安分行、广发银行淮安分行、兴业银行淮安分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7.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强,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002075股票简称:沙钢股票公告号:Pro 2021-01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
以及宣布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的计划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94,558,068.14元,资本公积823,420,753.07元。
鉴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建议在满足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配公司2020年的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2,206,771,772股,扣除12,946,327股库藏股(即2,193,825,445股)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219,388元,不支付红股,资本公积不折合成股本,本次
二、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1.董事会的审议
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的议案》,认为利润分配方案严格符合国家有关利润分配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符合公司客观情况,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转股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警告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履行了保密义务,严格禁止内幕交易。
2.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供参考的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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